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不必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燃气经营者只需按照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燃气发展规划。

燃气经营者不得要求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

户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由用户自己负责。

禁止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任何施工作业。

燃气经营者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销售充装单位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瓶装燃气的,由安全监察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

社会资金建设的燃气设施,投资方可以自行经营,也可以另行选择燃气经营者。

建设单位开工前,应当查明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的相关资料,并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