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出发,加大投入力度,解决疑难复杂案件。

充分听取群众意见,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坚决避免因决策失误损害群众利益、引发不稳定因素。

对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对复杂矛盾纠纷和上级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要明确责任人和解决时限,实行领导督办。

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实行存案不结。

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结合领导干部约访、下访、HSE联系点及调节矛盾纠纷等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和谐因素,增加不和谐因素。

对以上访为名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的违法人员,要及时收集、固定、移交相关证据,依法进行处理。

对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帮扶救助等方式,使其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心理疏导、理顺情绪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对群众诉求合理、但法律法规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或规定不够完善的,有关方面要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推动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