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对挂牌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信息进行审查。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视情节轻重,自确认之日起采取36个月内不接受该

挂牌公司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离职无人接替或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一名主办券商督导人员负责信息披露事

信息披露不仅是董事会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内部的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特别是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

主办券商对挂牌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如对信息披露文件存在异议,可以不予上传信息披露文件。

全国股转公司应对挂牌公司拟披露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事前审查,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挂牌公司发生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事件没有达到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规定的披露标准,或者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没有具体规定,但公司董事会认

发现拟披露的信息或已披露信息存在任何错误、遗漏或者误导的,或者发现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的,主办券商应当要求挂牌公司进行更正或

挂牌公司应当负责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披露,可以由其他机构代为编制,但不能以此作为免责理由。

挂牌公司披露重大信息之前,不需经主办券商审查,公司可以披露未经主办券商审查的重大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