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粮食不允许进行随航熏蒸处理。

海关总署对安全卫生风险较高的进口两栖类、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以及其他养殖水产品等实行检疫审批制度。

黄芪可作为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

需办理进口检疫审批的进口水产品,无有效进口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可改作他用。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根据《关于规范进口乳制品卫生证书管理的公告》,无法提供有效官方卫生证书的进口乳制品不再接受申报。

严禁进口大包装婴幼儿配方乳粉到境内分装,进口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已罐装在向消费者出售的最小零售包装中。

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其申报到保质期截止日不足3个月的,不予进口。

进口乳品标注获得奖项、荣誉、认证标志等内容的,应当提供经外交途径确认的有关证明文件。

过境肉类产品运抵出口口岸时,出口口岸海关无需对货物原集装箱、原铅封进行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