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距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2m以外,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1m以外,临近铁路营业线作业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但须按照线

电气化铁路区段,具有升降、伸缩、移动平台等功能的机械设备进行施工、装卸等作业时,作业范围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须保持2m以上

行人持有长大、飘动等物件通过道口时,高举挥动,应与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离。   

通过道口车辆上部或其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2m通过平交道口时,车辆上部及装载货物上严禁坐人。  

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超过2m的燃着物体,使用沙土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不停电,不用保持灭火机具及沙土等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在2m以

距牵引供电设备带电部分不足4m的燃着物体,使用水或灭火器灭火时,牵引供电设备可以不停电。   

工务作业需拆开接触网接地线、吸上线,电务扼流变钢轨引线等设备时,应由专业设备管理单位按设备分界进行作业,并及时恢复。  

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2m以上的距

轨面标准线一经确认任何时候,外轨超高变化不大于±( )mm。

轨面标准线一经确认任何时候,实际轨面高度与轨面标准线标高之差不得大于±( )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