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海关对出入境特殊物品实施风险管理,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可能传播人类疾病的风险对不同风险程度的特殊物品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并采取不

允许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仍需日本官方出具原产地证明,再要求日方出具放射性物质检测合格证明。。

所有允许输华的日本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仍需日本官方出具原产地证明。

目前我国禁止从日本福岛县、群马县、栃木县、茨城县、宫城县、新泻县、长野县、琦玉县、东京都、千叶县等10个都县进口食品、食用农产品

根据《关于规范进口乳制品卫生证书管理的公告》,无法提供有效官方卫生证书的进口乳制品不再接受申报。

进口乳粉提供的检测报告需要与进口乳品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一一对应。

首次进口的乳品,进口商或者其代理人报检时应提供相应产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列明的项目的检测报告,但不包括标准中引用的食品中污染物

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法调整并公布实施检疫审批的乳品种类。

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手续的进口乳品,应当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后,方可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