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当天未能实施查验的已派报关单,下一个工作日(班组)可由带班科长对自动派单结果进行人工干预。

19.海关径行查验时,存放货物的监管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到场协助,并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

18.配备机检设备的海关对适于机检查验的货物,除布控指令有特殊要求外,应当优先采用机检方式,实行非侵入式查验。

17.对单证资料齐全、货物已运至指定地点,能够开始实施查验操作并当场确定查验结果的,应当在查验开始后8个小时内完成查验操作。特殊

16.进出口货物容易因开启、搬运不当导致损毁,需要查验人员予以特别注意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实施查验前声明。

15.海关实施查验可以彻底查验,也可以抽查。

14.在海关行政处罚案件中,“货物价值”是指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之和。

13.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来自疫区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应当进行卫生检查,实施消毒、除鼠、除虫或者其他卫生处理。

12.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有关卫生检疫的国际条约同《国境卫生检疫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境卫生检疫法》的规定。

11.各地医疗单位对持有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发给的就诊方便卡的人员应当优先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