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 ”应向工作组员交待带电部位,已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其它注意事项。

在作业过程中,工作监护人和工作执行人都应在现场认真监护工作组员的安全。“ ”应服从工作执行人和监护人的指挥。

严禁“ ”时间停电、送电。

工作许可人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值班员不得变更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取得“ ”的同意。

凡经变、配电所停电的作业,工作许可人由“ ”担任应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在完成所内停电、检电、接

在不经变配电所停电的线路上作业时,由工作执行人指定“ ”完成安全措施后可开始工作。

事故紧急处理“ ”签发工作票,但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工作票的有效期“ ”,工作间断超过24小时应重新填发工作票。

工作票应于作业“ ”交给工作执行人或工作领导人。

在工作票填写时 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任“ ”;工作领导人、工作执行人均不能兼任工作许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