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不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不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不应当予以返还。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无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无效。

当事人依法不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外将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