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罗是奥地利公民,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是来华援助的外国专家,其父是奥地利公民,其母是瑞士公民,并且其家庭住所在德国。其父母在来华工

作者:高老师 浏览 0

保罗是奥地利公民,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是来华援助的外国专家,其父是奥地利公民,其母是瑞士公民,并且其家庭住所在德国。其父母在来华工作期间,就保罗的监护权问题发生争议,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院也受理了该案件,依我国司法解释规定,那么我国法院应该适用哪一国的法律来确认保罗的监护权归属?()
A、​奥地利
B、德国
C、中国
D、瑞士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90条规定“监护的设立、变更和终止,适用被监护人的本国法律,但被监护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适用我国法律。”
根据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30条,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应选择中国或奥地利法律中有利于保护保罗的法律。所以选择其父所在国家法律更易于保护保罗
最高院1988年《民通意见》190条
根据ㄍ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30条,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
护人权益的法律。应选择中国或奥地利法律中有利于保护保罗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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