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该权利被称为( )。
A、先履行抗辩权
B、不安抗辩权
C、同时履行抗辩权
D、后履行抗辩权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根据《合同法》第66条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的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的权利。答案为C。
双务合同当事人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可拒绝履行自己的债务。该权利被称为( )。
📱 扫码体验刷题小程序
扫一扫使用我们的微信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