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作者:高老师 浏览 1

2013年7月20日,原告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被告某商业银行申请开立了结算账户,次日存入人民币400万元。3个月后,原告开具支票要求提款,被告以存款不足为由退票。原告遂起诉,认为被告在原告存款有余的情况下拒不付款,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利,要求被告支付存款。被告认为,根据原告的委托,已经将400万元人民币借贷给某进出口公司,原告与被告之间不是存款关系而是委托贷款关系。被告出具了原被告之间签订的委托贷款协议书。协议书约定:原告委托被告将400万元人民币贷给某进出口公司,贷款期限为3个月,双方在协议书上加盖了公章。后经证实,该协议书合法有效。


原告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请求应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正确答案】:

B;

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委托贷款关系。被告已经将400万元人民币借贷给某进出口公司,原告账户中已无余款,故原告要求提款,被告有权拒绝。


【题目解析】:

原告与被告之间是委托贷款关系。被告已经将400万元人民币借贷给某进出口公司,原告账户中已无余款,故原告要求提款,被告有权拒绝。


📱 扫码体验刷题小程序

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扫一扫使用我们的微信小程序

热门题目

已复制到剪贴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