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从义务的角度对法律进行了分类,其中“不侵犯任何人”为()

作者:高老师 浏览 1

康德从义务的角度对法律进行了分类,其中“不侵犯任何人”为()
A、内在的义务
B、中性的义务
C、外在的义务
D、联合的义务
【正确答案】:C
【题目解析】:康德从义务的角度对法律进行了分类,其中“不侵犯任何人”为外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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