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由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音像制品成品进口单位经营;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音像制品成品进口业务。

考虑到唐卡所具有的丰富宗教含义,现阶段,海关对其应继续按照宗教用品进行监管,不应按照美术品进行管理。

散发性宗教类印刷品及音像制品,禁止进境。

截留的携带物应当在海关指定的场所封存或者隔离。

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应当建立特殊物品生产、使用、销售记录。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特殊物品审批单》中对含有或者可能含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特殊物品,有效期为3个月。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签发《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直属海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特殊物品审批申请,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可以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出入境病原微生物或者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特殊物品,其申请人可以为自然人。

出入境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应当提供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