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查阅人事档案,查阅单位应派二名正式员工到查阅室查阅,其中至少一人为中共党员。

借阅人事档案的单位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后,可从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借出档案使用。

人事档案的利用工作,必须遵循保密、安全的原则,因此人事档案是不得借出使用的。

人事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贯穿于档案立卷的全过程,因此,它是人事档案业务建设中一项很重要的基础工作。

人事档案在整理人事档案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先行归档,以防丢失,再寻找和补齐应填补的内容。

归档的材料,凡规定由组织审查盖章的,须有组织盖章,规定要同本人见面的材料应有本人签字,未签字的一律不得归档。

在职学历学位更改认定材料排列顺序一般为:批复、更改认定审批表、个人申请、学籍材料。

凡是印有“此件存入本人档案”字样的材料都必须收集归入人事档案。

处级职务的、有特殊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知名人士死亡后,其档案由原管理部门保存五年后,按同级国家档案馆接受范围的规定进馆。

人事档案是一种专门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