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燃气经营企业应当依据 ( )服务标准,制定向燃气用户提供服务的规程,公布企业服务标准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燃气经营企业供应燃气的( )和热值等应当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瓶装燃气经营的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 )等相关技术和安全标准。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 ( )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依法确定新建管道燃气特许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从事 ( )等经营的企业,向市(州)燃气管理部门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燃气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内,将相关( )等档案资料报送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新建工业和民用建筑需配套建设燃气设施的,其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 )。新建住宅小区、保障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燃气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设计与采购选用的 (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液化天然气加注站的建设应当符合 ( )和国家标准以及相关安全规定。

《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燃气供求状况实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