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注册会计师_经济法_第八章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

甲有限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该公司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A公司于2015年5月10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甲公司认为A

2015年6月18日,人民法院经审查裁定受理了由债权人丁公司提出的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该破产案件存在下述情况

上海美霞百货公司位于上海市闸北区,是在上海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母公司是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注册的。

上海嘉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嘉丰公司)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注册地为上海杨浦区。其债权人上海天蓝集团(以下

A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动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2016年4月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A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

A公司是一家拥有200多名职工的中型企业。自2015年年底开始,A公司生产经营停滞,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并持续拖欠职工工资,2

关于执行案件的移送破产审查,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对债权人依照破产清算程序未受清偿的债权,破产人的保证人和连带债务人()。

对于破产管理人进行财产分配时的事项,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