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监察执纪工作规则》适用于涉嫌违纪的案件,《监督执法工作规定》适用于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

2.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应当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严格依照刑法规定,准确把握入罪标准,防止畸重畸轻。

1监察机关作为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应当发挥合署办公优势,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实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依纪监督和依法监察、适

41、A市纪委监委某室干部李某在案件处置中涉嫌职务犯罪,导致案件出现了重大失误。应对此种情况开展“一案双查”,既追究李某的直接责

40、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审查调查组组长是审查调查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39、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谈话,谈话结束前做好被谈话人思想工作,谈话后按程序与相关单位或者人员交接,并做好跟踪回访等工作。

38、审查调查组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当设立临时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37、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后,审查调查部门应当跟踪了解处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不得违规过问、干预处理工作。

36、案件审理部门对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案件,经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补充审查调查。

35、案件审理部门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退回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重新审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