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机构应按季度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开展征信业务的情况。

征信机构向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提供信息,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征信机构通过格式合同条款征得个人信息主体同意,应按照条例规定履行提示义务和说明义务,否则该格式合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后,可以采集个人的不动产和纳税信息。

征信机构明确告知信息主体提供该信息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并取得其书面同意采集个人的收入、存款信息属于合法行为。

征信机构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和企业交易对方采集企业信息。

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应当向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征信机构解散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注销。

征信机构对信息使用者是否获得信息主体授权负有审查义务。

征信机构不得向未取得信息主体本人同意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