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 )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当向所在党组织领导

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审查其问题()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党员被依法( )、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第三十条)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原则上先做出( )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

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浪费国家资财等违反法律涉嫌犯罪行为的,(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第十三条)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第十二条)

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留党察看()。( )(第十二条)

党员受到警告处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

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