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企业责任中客运部门责任分为车站责任和列车责任。

旅客人身伤害处理的案卷一案一卷,由处理单位保管,保存期为5年。

视频监控设备管理部门应当定期采集视频监控数据,涉及旅客人身伤害纠纷的视频监控数据保存期不得少于一个月。

旅客人身伤害是旅客自身原因或第三方造成时,铁路运输企业在垫付相关费用后,可向旅客或第三方追偿。

发生旅客轻伤且经旅客或第三人同意现场调解、责任明确的,可由车站会同铁路公安派出所、发生单位、旅客、第三人等共同进行现场处理。

在站内或区间线路上发现有坠车旅客时,发现或接到通知的车站应当迅速通报上级。

旅客或第三人能够说明事件发生经过或责任的,应当由其出具书面材料,并签字确认。

列车向车站移交伤害旅客时,车站可以拒绝接收。

发生旅客人身伤害、需要保护现场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禁止与救援、调查无关的人员进入。

列车因旅客伤害严重需紧急停车处理或发生3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的,应立即报告所属铁路局客运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