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兑付额不足一分的,兑换一分。( )

32)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假

31)  人民币纸币票面裂口在二处以上,长度每处超过5毫米的不宜流通,人民币纸币票面裂口1处,长度超过15毫米的不宜流通。(

30)  残缺、污损的人民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兑换,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销毁。( )

29)  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内容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90个工

28)  《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

27)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假人民币,应经鉴定后予以没收,向解缴单位开具《假币没收收据》

26)  所有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和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均可以向假币持有人开具假币没收收据。( )

25)  金融机构有发现假币而不收缴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罚款。( )

24)  商业银行应将残缺污损人民币上缴中国人民银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