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发生触碰安全“红线”的个人或群体,在年度评先中,取消其所在班组和车间评先资格。

对群体性触碰安全“红线”的行为,严肃追究上一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对责任部门签发红色《警告牌》。

对群体性触碰安全“红线”的行为,一律追究带班者的全部责任,并给予记大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凡触碰安全“红线”管理人员给予警告、记过处分;造成严重影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直至撤职处分。

对触碰安全“红线”的作业人员,构成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按照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办理。

对触碰安全“红线”的作业人员,待岗期间对相关责任人收回《铁路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由段组织培训学习,工资待遇按照待岗有关规定执行,

凡触碰安全“红线”作业人员应从岗位上退出,实行待岗,并按段奖惩管理和劳动作业纪律管理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处理。

凡发生触碰“红线”的问题,各车间、科室要及时对责任人进行家访,通过各种方式向家属讲明其利害关系,讲明触碰“红线”给本人和家庭带来

对发生的“红线”问题及触碰“红线”人员考核情况,要通过安全对话会、月度会、安委会、专题通报等形式及时向全段进行通报,营造人人敬畏

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让管理人员和职工充分认识到“红线”就是“高压线”,不可逾越、不可触碰,做到自觉遵章守纪,养成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