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自考】【法律文书写作】【00262】2012年01月考试真题
(1).下列文书中不属于法律文书的是( )
A.通缉令正确答案C
B.仲裁调解书
C.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D.法律意见书
(2).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时,必须制作呈请扣押邮件、电报报告书,报请批准的机关或个人是( )
A.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正确答案A
B.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C.县级以上电信管理机关负责人
D.县级以上电信管理机关
(3).补充侦查报告书正文部分的重点是( )
A.侦查的手段正确答案C
B.侦查的目标
C.补充侦查的结果
D.补充侦查的经过
(4).起诉书中,当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并存时,在起诉的理由和根据部分,应当叙写的顺序是( )
A.犯罪行为先重后轻正确答案D
B.犯罪行为先轻后重
C.先自然人犯罪、后单位犯罪
D.先单位犯罪、后自然人犯罪
(5).公诉意见书应发表于( )
A.法庭调查阶段正确答案B
B.法庭调查结束法庭辩论前
C.当事人辩护之后
D.法庭辩论后
(6).紧急情况下,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住所及其他有关场所进行搜查出示的法律文书可以是( )
A.通缉令正确答案D
B.调取证据通知书
C.呈请搜查报告书
D.逮捕证
(7).我国的刑罚执行机关是( )
A.劳教所正确答案D
B.劳改所
C.司法局
D.监狱
(8).罪犯服刑期间,符合法定条件保外就医的,需要填写( )
A.罪犯监外执行审批表正确答案B
B.罪犯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
C.罪犯奖励审批表
D.罪犯评审鉴定表
(9).法律文书的程式性特点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结构固定化,二是( )
A.用语学术化正确答案B
B.用语成文化
C.用语口语化
D.用语通俗化
(1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再审申请书必须在裁决生效后( )
A.半年内提出正确答案C
B.一年内提出
C.两年内提出
D.四年内提出
(11).辩护词是指在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委托的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当庭发表的系统性法庭发言。它具有较强的( )
A.公正性和确定性正确答案C
B.准确性和正义性
C.针对性和驳辩性
D.证据行和反驳性
(12).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称之为( )
A.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正确答案B
B.呈请立案报告书
C.立案决定书
D.呈请破案报告书
(13).笔录忠实地记载了诉讼和非诉讼活动的实际情况,能证明某一事实的客观存在,故可以作为( )
A.证明使用正确答案B
B.证据使用
C.依据使用
D.论据使用
(14).第二审行政判决书依法作出的维持原判或改判决定,主要针对第一审判决的( )
A.程序问题正确答案C
B.实体问题
C.法律适用问题
D.上诉范围问题
(15).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是( )
A.刑事上诉状正确答案D
B.刑事自诉反诉状
C.刑事申诉书
D.刑事自诉状
(16).法律文书的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17).公诉意见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1)简要评述法庭调查情况,阐述对法庭调查的意见。(2)充分运用论据,适当展开论证支持公诉的意见。(3)加强重点部分的论述。 (4)论证加强针对性。
(18).民事裁定书的类别有哪些?
(1)第一审民事裁定书 (2)第二审民事裁定书 (3)再审民事裁定书 (4)督促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5)公示催告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6)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民事裁定书 (7)执行程序的裁定书
(19).怎样阐明《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中提请复查的理由?
(1)针对原判决在认定事实上存在的问题,阐明提请复查的理由。 (2)针对原判决在适用法律上存在的错误,阐明提请复查的理由。 (3)针对原判决有较严重违反诉讼程序之处,阐明提请处理的理由。 (4)在刑期计算上存在差错,亦可以作为提请处理的理由提出来。
(20).什么是仲裁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仲裁申请书,是指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就合同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根据各方当事人间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的文书。 二、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21).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第一审刑事判决书。2010年10月25日凌晨,被告人张×与其朋友熊××(女)共同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清晨出现神志不清的症状。当日上午,张×带着熊××,驾驶×市规划局所有的、牌号为湘AD1939的银灰色本田商务车,在×市政府广场乱转。张×的家属及同事劝其下车,张×拒不下车并阻止熊××下车,双方僵持至次日凌晨。10月26日凌晨,张×将车驶离市政府广场后又在市内道路上乱转,在迎宾路至省军区大门口之间的马路上,刮擦李××驾驶的湘AT3541出租车车身。清晨6时40分左右,张×开车闯进中专湖南省委机关大院。张×驾车在省委大院内乱闯,先后撞倒或刮蹭武警战士曾××、李×、吴×、陈××、林××、王××,并先后将吴××、李××、陆××、龚××驾驶的、在路面正常行驶的四台轿车不同程度撞坏。最终,张×驾驶的车辆被截停,熊××被解救。经法医鉴定,武警战士曾××头面部多处软组织裂伤并右腓骨骨折,构成轻伤;在省委大院内受损的四台轿车经修复,共花费修理费25624元。张×因本案于201O年11月8日被刑事拘留,11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第一看守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检刑诉[2011]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于2011年2月17日向×市×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认为,张×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并提交了相应证据,提请湖南省×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对起诉书的指控供认属实,没有提出异议。辩护人师××认为,张×是在吸食毒品后,在神志不清的情况下构成犯罪,其主观恶意不深,并没有产生严重的犯罪后果,且认罪态度较好,请求减轻判罚。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抓获经过,证明张×驾车在湖南省委机关大院内冲撞后,车辆终被截停,张×被执勤的武警战士抓获,交公安机关处理的过程;2、扣押经过、扣押物品清单,证明公安人员从熊××的住处查获冰毒和麻古等毒品;3、被害人吴××、李××、陆××、龚××(被撞轿车的驾驶员)的陈述等。 2011年3月5日,×市×区人民法院由审判长肖×英、人民陪审员曾×飞、人民陪审员杨×刚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杜×梦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贺×华出庭支持公诉,张×的辩护人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关的诉讼参与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市×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辩护人师××提出张×是在吸食毒品后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犯罪,主观恶性不深的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张×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处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2011年3月8日×市×区人民法院签发了2011年第127号刑事判决书。附:张×,男,3O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省××县××村。注:张×已经受到法律惩处,此案件材料只作考试资料使用。
×市×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11]×刑初字第127号 公诉机关:×市×区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张×,男,3O岁,汉族,初中文化,农民,住××省××县××村。于201O年11月8日被刑事拘留,11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市第一看守所。 辩护人: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市×区人民检察院于以被告人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11年3月5日,由审判长肖×英、人民陪审员曾×飞、人民陪审员杨×刚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杜×梦担任书记员,公开开庭审理了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贺×华出庭支持公诉,张×的辩护人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及有关的诉讼参与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市×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其犯罪性质极为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特别严重,依法应予严惩。被告人张×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应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师××提出张×是在吸食毒品后神志不清的情况下犯罪,主观恶性不深的意见不予采纳。 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5日凌晨,被告人张×与其朋友熊××(女)共同吸食毒品冰毒和麻古,清晨出现神志不清的症状。当日上午,张×带着熊××,驾驶×市规划局所有的、牌号为湘AD1939的银灰色本田商务车,在×市政府广场乱转。张×的家属及同事劝其下车,张×拒不下车并阻止熊××下车,双方僵持至次日凌晨。10月26日凌晨,张×将车驶离市政府广场后又在市内道路上乱转,在迎宾路至省军区大门口之间的马路上,刮擦李××驾驶的湘AT3541出租车车身。清晨6时40分左右,张×开车闯进中专湖南省委机关大院。张×驾车在省委大院内乱闯,先后撞倒或刮蹭武警战士曾××、李×、吴×、陈××、林××、王××,并先后将吴××、李××、陆××、龚××驾驶的、在路面正常行驶的四台轿车不同程度撞坏。最终,张×驾驶的车辆被截停,熊××被解救。经法医鉴定,武警战士曾××头面部多处软组织裂伤并右腓骨骨折,构成轻伤;在省委大院内受损的四台轿车经修复,共花费修理费25624元。 上述认定的事实,有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抓获经过,公安机关处理的过程、扣押经过、扣押物品清单、被害人吴××、李××、陆××、龚××的陈述等为证。 本院认为:被告人张×的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判处张×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审判长:肖×英 审判员:曾×飞 代理审判员:杨×刚 2011年3月8日 书记员:杜×梦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22).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按照《法律文书写作》教材中的要求,拟写一份仲裁申请书。 2010年9月20日肖××(男,1980年3月20日生,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学毕业,住北京市××路××号)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路××号××大楼××室,法定代表人:万××,职务:经理)签订50台电脑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是2010年10月30日,供货人每拖延一日交货支付总金额0.5%的违约金。同时规定合同生效1周内,购买人应支付总价款的30%,2周内支付至总价款的80%,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后1周内付清。合同签订后,肖××即按照合同的约定于2010年9月21日支付货款53000元,此后又于2010年9月27日和9月29日分别支付货款77000元和20000元,至此,实际支付货款计150000元,超出合同约定的80%。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直到2010年9月30日仅提供1台样机,经检查发现该样机某些配件以旧充新,不符合合同要求。肖××3次要求更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置之不理。无奈2010年11月14日后,肖××委托律师两次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处理方案未果。同年11月18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向肖××发来“通知书”要求肖××提货并付余款。11月20日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010年11月25日肖××委托张××(××律师事务所律师)提出仲裁申请。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肖××,男,1980年3月20日生,山西省大同市人,大学毕业,住北京市××路××号 被申请人: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路××号××大楼××室,法定代表人:万××,职务:经理 诉讼请求: 1、请求被申请人更换样机并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电脑。 2、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 事实与理由: 2010年9月20日,肖××与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50台电脑购销合同。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是2010年10月30日,供货人每拖延一日交货支付总金额0.5%的违约金。同时规定合同生效1周内,购买人应支付总价款的30%,2周内支付至总价款的80%,余款在合同全部履行后1周内付清。合同签订后,肖××即按照合同的约定于2010年9月21日支付货款53000元,此后又于2010年9月27日和9月29日分别支付货款77000元和20000元,至此,实际支付货款计150000元,超出合同约定的80%。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直到2010年9月30日仅提供1台样机,经检查发现该样机某些配件以旧充新,不符合合同要求。肖××3次要求更换,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置之不理。2010年11月14日后,肖××委托律师两次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协商处理方案未果。上述事实有合同及支付凭证为证。 综上,申请人完全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而被申请人不仅不按合同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电脑,还迟延交付剩余电脑,违反了合同约定。故,根据双方约定,现依法提起仲裁。 此致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肖×× 201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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