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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与乙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获得巨大非法收益,则甲与乙的行为构成()罪。

甲与乙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获得巨大非法收益,则甲与乙的行为构成()罪。
A、操纵证券市场
B、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
C、内幕交易
D、背信运用受托财产
【正确答案】:A
【题目解析】:1.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1)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2)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故本题选择“操纵证券市场”;(3)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的。2.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是指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3.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是指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涉及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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