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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城市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2023-12-012019.02.15

建设、运营单位有权进入保护区内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询问有关人员,调取、复制与作业相关的资料,相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阻扰。

2023-12-012019.02.15

设施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城市轨道交通正常运营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排除;暂时无法恢复运营的,应当及时组织乘客换乘或者疏

2023-12-012019.02.15

以冒用他人证件、使用伪造证件或者其他方式逃票三次(含)以上的,逃票信息按照规定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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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应当购票或者持有效证件乘车,并接受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查验。乘客超程乘车的,应当补交超过部分的票款。乘客无票、持无效车票、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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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实行政府定价。市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对城市轨道交通票价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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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过安全培训,并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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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的监督,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定期组织对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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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对乘客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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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区域内设置广告设施或者商业网点,应当符合城市轨道交通车站规划布局方案和消防要求,不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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