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根据《立法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签署委员长令予以公布。

9.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8.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只对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7.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担任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何情况下都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4.根据《宪法》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

3.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根据《宪法》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1.土地的所有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