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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地区刑事证据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关于香港地区刑事证据制度表述正确的是
A、已经形成了典型的法定证据制度
B、直接感知案件情况的人无需出庭作证
C、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配偶可以作为合法证人
D、只有被追诉人在自由、自愿的情形下所作的供述才可作为证据
【正确答案】:D
【题目解析】:香港的刑事证据既没有形成典型的法定证据制度,也不是采用完全的自由心证制度。
传闻证据规则,即直接感知案件情况的人必须出庭作证,传闻证据不具有可采性,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使用。
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这是基于无罪推定和对被追诉人权利的保护,对于其的供述采取“任意性供述”的原则,即只有被追诉人在自由的、自愿的情形下所作的供述,才可作为证据,违背其“任意性”获得的供述被视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
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配偶不得作为合法证人,不得强使其出庭作供(不管对其配偶有利或不利)。p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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